合伙创业的形式 -大玩家官方网站
(1)根据合伙人出资的形式和承担的责任可分为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
普通合伙是合伙创业的基本形式。它是指由若干个普通合伙人根据合伙章程组成企业进行合伙创业。在这类企业中,全体合伙人可以向合伙企业投入同等或不等份额的资本作为其股份,合伙人按其出资比例和多合伙企业的贡献大小分享经营利益。除协议另有规定外,每个普通合伙人都有权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全体合伙人对企业的亏损和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这是普通合伙的最大特点,也是最大风险。当合伙企业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时,其不足部分由各合伙人按比例用其在企业出资以外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但合伙个人财产不足清偿其个人所负债务的,该合伙人只能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
有限合伙是合伙创业的一种特殊形式,它是指由若干名有限合伙人和若干名普通合伙人共同组成企业进行的创业活动。
法律对两种合伙人的出资要求不同:普通合伙人出资时,不需要把其财产直接交给合伙企业支配;而有限合伙人必须以现金或实物投入企业作为其人伙的资金。两种合伙人的法律地位也不同:普通合伙人负责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并可以代表合伙企业执行经营业务;而有限合伙人既不参与合伙企业的业务管理,也不对合伙企业的债权人承担个人责任。两种合伙人的收益分配方式也不同:普通合伙人的收益是根据企业的盈余状况确定的,因而是不固定的;而有限合伙人的收益则可在章程中事先确定,在企业盈利的前提下,其收益率是相对固定的。两种合伙人的责任范围也不同:普通合伙人对企业的债务负无限责任,并对其他普通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而有限合伙人仅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即仅以其出资的数额为限而不需要动用出资之外的财产。
(2)根据合伙人身份的特点可分为个人合伙和法人合伙
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共同投资兴办并联合经营的企业。我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规定的合伙企业就属于个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企业是我国私营企业的一种主要的企业组织形式,它可以采取普通合伙与有限合伙这两种具体形式。
法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的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共同出资兴办并联合经营的合伙企业。这种合伙企业是在个人合伙企业的基础上,适应横向经济联合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合伙企业发展形式。我国法人合伙企业直接导源于横向经济联合,这种合作创业形式由于其行为主体的集团化,因而同时具有集团创业的性质。